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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发放及成绩复查等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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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第一四一号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发放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3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12月3日起,应试人员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2种观点: 时 间授 课 内 容课 时授 课 教 师8月29日实质审查基础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8小时国知局机械发明审查部切削处张阿玲8月30日发明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8小时8月31日答复审查意见通知书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及对文件的修改8小时9月1日专利申请及其审批程序8小时国知局审查一部发明初审处孙 彦9月2日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8小时国知局专利局办公室法律事务处 韩晓春9月3日相关国际条约8小时韩晓春9月4日相关法律知识8小时韩晓春9月5日上午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授权条件及申请文件4小时国知局外观设计审查部审查一处李改平下午PCT国际专利申请4小时国知局审查一部PCT处韩小非9月6日上午专利文献与信息检索4小时国知局专利文献部李建蓉下午专利复审与无效4小时原国知局专利复审委副主任李 政9月7日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针对无效宣告的意见陈述书的撰写8小时 培训班联系人:何燕明、钟辉,联系电话:028-85580953、028-855767

第3种观点: 国知网讯 从即日起,2007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查询。考生只需输入准考证号和身份证件号码,即可查询到个人考试成绩。点击进入成绩查询

第1种观点: 1.成都高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广州天河互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江苏银创律师事务所  4.泉州劲翔专利事务所  5.北京天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北京五洲洋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浙江英普律师事务所  8.广州市越秀区海心联合专利代理事务所  9.深圳市国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0.沈阳优普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山东舜天律师事务所  12.南京正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4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一、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二、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五、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六、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七、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八、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北京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五、北京炜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六、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七、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八、沈阳亚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十九、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一、上海协和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二、上海翼胜专利事务所  二十三、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四、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二十五、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二十六、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七、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八、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九、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三十、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三十一、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三十二、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三十三、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十四、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法人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特此公告。  二○○六年三月三日

第3种观点: 1.北京锐思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上海宏威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上海硕力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 中山市石岐区红徽专利商标事务所  5.唐山润昌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第一四一号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发放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3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12月3日起,应试人员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2种观点: 1. 武汉帅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东莞市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3种观点: 5月6日,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公告,公告对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考试、证书发放、培训等事宜进行了说明。  一、公告的相关规定  1、报名和查验  根据公告的规定,2011年考试的报名时间为6月20日至7月3日,北京考点的查验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22日,其他17个考点的查验时间为6月27日至7月15日。报名的方式为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查验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与缴费。  2、考试  对于考试,公告规定了2011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1年11月5日至6日在18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公告还进一步对考试的科目、时间和方式、试题的公布、分数线的确定、证书发放、考试指南、考前培训等事宜进行了具体说明。  3、港澳报名人员  针对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代理人考试的事宜,公告进行了特别的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报名时间同样为2011年6月20日至7月3日,报名方式由去年的函报全部改为网上报名;获准参加考试的、澳门报名人员应当于2011年11月4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除了公告中的特别规定,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参加考试的事宜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考试的新变化  从方便报名人员、提高工作效率的角度出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对考试公告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与2010年相比,2011年考试公告具有如下的变化:  1、考点城市增加  与2010年相比,2011年的考点城市由15个增加到18个。考点城市的增加,既可以方便报名人员就近报名,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到专利代理行业,促进代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扩大专利代理行业影响,普及宣传专利制度,推动当地知识产权工作。  2、网上报名的时间缩短  2011年网上报名的时间为2周,与2010年相比减少了2周。因此,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时间内尽快进行网上报名,以免因错过报名时间而耽误工作。 3、报名时间和查验时间错开  2010年报名和查验在同一时间段内进行,而2011年的报名时间和查验时间共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20日至6月26日,考生可以在网上报名,但不开始进行查验工作。  第二阶段:6月27日至7月3日,可以同时进行报名和查验;  第三阶段:7月4日至7月22日、7月4日至7月15日,不能进行报名,只能进行查验。  报名人员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合理安排报名和查验时间。  4、报名人员可以委托他人进行查验  从便于报名人员的角度出发,今年增加委托查验这一环节,允许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报名人员委托他人进行查验的,除应当提交报名人员的相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和报名人员出具的委托书原件。  5、减少再次报名人员查验提交的材料  为了减轻考生的负担,减少考点工作人员的工作量,对于2009年、2010年查验通过的报名人员,在2011年查验的过程中只需要提交本人有效的身份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不需要提交学历证书、工作证明等其他材料。  有关考试的具体工作的安排,报名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管理系统,随时了解最新的考试动态。报名人员还要注意各考点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的关于现场查验和考试的相关通知。

第1种观点: 1.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合天律师事务所  4. 长春众益专利商标事务所  5. 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6. 上海瀚桥专利代理事务所  7.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  8.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9.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0.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关于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 3.考点:在全国15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西安市和兰州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查验材料 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1月6日至7日在上述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6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7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及范文。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证书发放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0年全 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考前培训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考前培训举办单位视情况确实需要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10年8月1日前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提出请求,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五、关于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考试的事宜 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获准参加考试的、澳门报名人员应当于2010年11月5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3种观点: 1.北京市安伦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天奇智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常州市夏成专利事务所  4. 绍兴华知专利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 武汉帅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 郑州睿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东莞市科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 北京汇信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第2种观点: 关于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 3.考点:在全国15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西安市和兰州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查验材料 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1月6日至7日在上述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6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7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及范文。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证书发放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0年全 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考前培训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考前培训举办单位视情况确实需要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10年8月1日前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提出请求,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五、关于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考试的事宜 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获准参加考试的、澳门报名人员应当于2010年11月5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3种观点: 1.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3.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  6.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北京尚德技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北京金知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北京鑫浩联德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文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立伟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8. 沈阳科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开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经纬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32.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35.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种观点: 1.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3.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成都华典专利事务所 5.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6.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余姚德盛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  3.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  4. 上海天平嘉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 北京君伍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蓝智辉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8. 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  9.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0. 清泰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文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立伟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8. 沈阳科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开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经纬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32.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35.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种观点: 1.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3.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成都华典专利事务所 5.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6.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余姚德盛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 西安恒泰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佛山市中迪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 重庆中流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 湖州金卫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 杭州宇信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 北京国帆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兆君联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8. 北京品源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9. 洛阳明律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指定广州市专利事务所等四单位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文日期:2000-04-27 实施日期:2000-04-27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四条规定,我局指定广州市专利事务所、广州三环专利代理有限公司、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上海华诚律师事务所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同时指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为代理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的专利代理机构。  特此公告。                         二000年四月二十七日

第3种观点: 1.福建炼海律师事务所  2. 淄博佳和专利代理事务所  3. 北京泰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培训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6月12日 8:30-12:00专利法及相关法律基础知识韩晓春13:30-17:006月13日 8:30-12:00专利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韩晓春13:30-17:006月14日 8:30-12:00专利申请及审批流程孙 彦13:30-17:006月15日 8:30-12:00三种专利申请文件的撰写王 奕13:30-17:006月16日 8:30-12:006月16日13:30-17:00专利文献检索黄迎燕6月17日 8:30-12:00专利复审与无效杨克菲13:30-17:00备注:上、下课间各休息15分钟。 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联系人:刘万鑫;联系方式:022-23039856、022-23039857。

第2种观点: 国知网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公告称,12月3日,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成绩。 公告指出,考生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考生书面申请需附准考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成绩复查结果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通知。

第3种观点: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国防专利局: 第三次修改的《专利法》已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鉴于《专利法实施细则》和《专利审查指南》尚在修订过程中,为了便于考生进行备考复习,保证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我局决定对《关于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以及考试大纲的相关事项进行调整。专利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两门科目的命题范围以2001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2006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专利审查指南》以及相应的《审查指南修改公报》的内容为准。  特此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第1种观点: 2008年12月23日,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司法部、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以及来自全国的专利代理人代表所组成的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在综合考虑了今年试题的难易度、分数线的连续性、专利代理人的社会需求量、专利代理行业的发展等多方面因素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合格的分数线:三门科目总分230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全国共有692名考生通过了此次考试,通过率为12.6%,比2007年的通过率略有提高。  2008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自1992年以来举办的第十届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今年全国报名的考生共有8766人,比2007年的报名人数略有增加。考试于2008年11月1日和2日在全国的12个考点进行。2008年12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公告的形式向公众明示了成绩公布的日期、成绩查询方式、成绩通知单发放、成绩查询等相关事宜。2008年12月3日,考试成绩在网上公布,考生凭相关证件对成绩进行查询。针对考生提出的成绩核查请求,专利代理人资格考核委员会办公室逐一进行了核查,并发出了书面的成绩核查结果通知单。  分数线的确定预示着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关录取工作已经展开。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于近日向通过合格线的考生书面寄送合格通知单,考生应根据合格通知单上的要求于2009年1月21日前将相关材料交送到所参加考试的考点知识产权局,以便办理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

第2种观点: 第一四一号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发放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08年12月3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12月3日起,应试人员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第3种观点: 国知网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公告称,12月3日,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成绩。 公告指出,考生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考生书面申请需附准考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成绩复查结果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通知。

第1种观点: 1.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合天律师事务所  4. 长春众益专利商标事务所  5. 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6. 上海瀚桥专利代理事务所  7.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  8.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9.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0.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4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一、北京华夏正合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二、北京乾诚五洲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三、北京思海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四、北京三聚阳光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五、北京凯特来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六、北京挺立专利事务所  七、北京嘉和天工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八、北京中博世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九、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北京怡丰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北京泛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三、北京太兆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十四、北京中海智圣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五、北京炜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十六、天津市三利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七、天津市宗欣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八、沈阳亚泰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十九、延边科友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一、上海协和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二、上海翼胜专利事务所  二十三、上海天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四、上海虹桥正瀚律师事务所  二十五、上海光华专利事务所  二十六、杭州天正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七、青岛发思特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十八、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十九、长沙市融智专利事务所  三十、深圳市千纳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三十一、深圳中一专利商标事务所  三十二、深圳市永杰专利商标事务所  三十三、深圳市雄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十四、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法人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特此公告。  二○○六年三月三日

第3种观点: 1.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3.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  6.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第一四八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首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622家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将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首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doc

第2种观点: 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专利代理机构的管理,规范专利代理行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引导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中国专利局对专利代理机构的执业资格、业务状况和执业纪律等事项进行年检。专利管理机关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依本办法做好相应工作。第三条凡经中国专利局批准设立或开办业务的专利代理机构均应参加年检。中国专利局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年检注册。第四条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内容包括:(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资格及主要登记事项;(二)专利代理机构业务开展情况;(三)专利代理机构执业纪律情况;(四)专利代理机构财务审计情况;(五)专利代理人情况;(六)专利代理人培训情况;(七)应当年检的其他内容。第五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一)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二)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四)专利代理人工作证;(五)审计报告;(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第六条专利代理机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两年内专利代理机构的业务活动、执业纪律、内部管理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第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管理机关(以下简称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落实专利代理机构年检工作。第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填写《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登记表》并备齐有关材料,负责人应对材料内容予以审查并作出机构自检鉴定,及时报送地方专利管理机关。第九条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直接报送中国专利局。第十条地方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代理机构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也可以根据需要对材料内容进行核实。签署意见后的年检材料应当及时上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一条中国专利局委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专利代理人的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培训等事项进行年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对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人的工作证加盖“年检”章,并将专利代理人年检情况报中国专利局。第十二条中国专利局对上报的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材料按照规定进行审查。必要时,中国专利局可以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核查。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在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上加盖“年检”章。第十三条未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由中国专利局根据情况作出警告、撤销的处罚。第十四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视为未通过年检。第十五条首次参加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通过年检后领取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和专利代理机构标识牌。第十六条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每两年一次。年检时间为年检年度的2月1日至6月30日。第十七条中国专利局应当将专利代理机构年检结果予以公告。第十本办法由中国专利局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3种观点: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相关条例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及专利代理人的年检规定如下:第三十条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指导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以及国防专利局具体实施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凡经批准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以及开办专利代理业务的律师事务所均应当参加年检。专利代理机构的办事机构应当随其专利代理机构参加年检,有关材料同时抄报办事机构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配合参与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第三十一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31日。第三十二条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内容包括:(一)专利代理机构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设立条件;(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合伙人或者股东是否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条件;(三)在专利代理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是否持有专利代理人执业证,是否按照要求参加执业培训;(四)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是否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五)专利代理机构自前次年检完毕以来的专利代理业务数量;(六)专利代理机构的财务情况;(七)应当予以年检的其他内容。第三十三条专利代理机构应当提交下列年检材料:(一)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年检登记表;(二)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报告;(三)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副本;(四)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五)财务报表;(六)其它需要提交的文件。专利代理机构的工作报告应当全面反映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各项内容。第三十四条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予以改正;逾期不予改正的,给予年检不合格的结论。经年检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或者专利代理人有《专利代理惩戒规则(试行)》第六条、第七条、第列出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提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利代理惩戒委员会给予惩戒。第三十五条年检合格的,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在专利代理机构的注册证以及该机构中执业的专利代理人执业证上加盖该年度年检合格的印章;年检不合格的,加盖年检不合格的印章。未参加年检或年检不合格的专利代理机构,在下次年检合格之前不得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各地知识产权局办理新的专利代理业务。第三十六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应当在完成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之日起的10日内将年检情况总结和年检登记表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并将专利代理人执业证的年检结果送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备案。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向社会公布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人的年检结果。第三十七条国家知识产权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的工作人员应当对专利代理机构年检中不予公开的内容保密。

第1种观点: 国知网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公告称,12月3日,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成绩。 公告指出,考生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考生书面申请需附准考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成绩复查结果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通知。

第2种观点: 1.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  3.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  4. 上海天平嘉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 北京君伍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蓝智辉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8. 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  9.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0. 清泰律师事务所

第3种观点: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的发放以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0年1月7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2010年1月7日起,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的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事项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年一月四日

第1种观点: 1.苏州威世朋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广州市越秀区哲力专利商标事务所  3. 福州市鼓楼区博深专利代理事务所  4. 上海天平嘉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5. 上海集信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6. 北京君伍时代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蓝智辉煌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8. 北京市卓智律师事务所  9.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10. 清泰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专利代理机构名单 序号 名 称 地 址 1 商业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总布胡同弘通巷3号 2 农牧渔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和平里第四小学内 3 中国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北京三里河52号 4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直门外车公庄大街19号 5 地质矿产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阜城门外北街275号 6 冶金专利事务所 北京市灯市口74号 7 机械工业部代理服务处 北京阜城门外百万庄南里1号 8 核工业部专利法律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2号 9 航空工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百万庄北街3号 10 电子工业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复兴路23号 11 兵器工业部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车道沟10号 12 航天工业部专利事务所 北京2813信箱 13 航天工业部第二研究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永定路4号 14 煤炭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北街21号 15 煤炭工业部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部 北京和平里煤炭科学院研究院内 16 石油工业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石油部情报所内 17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专利事务所 北京学院路18号 18 化学工业部化工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化工部情报所内 19 纺织专利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东长安街12号 20 轻工业部专利代理服务部 北京阜城路3号 21 铁道部科技情报所铁路专利咨询服务中心 北京西直门外北大柳树 22 交通部情报研究所专利室 北京北三环西路12号 23 邮电部专利服务中心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0号 24 航空工业部贵州管理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贵州省安顺市66信箱 25 国家气象局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国家气象局科技情报所内 26 中国船舶工业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北京月坛北街5号 27 中国石油化工总公司专利代理服务部 北京和平里7区16楼总公司情报所内 28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北京德外大街97号 29 国家建材工业局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专 北京百万庄 利代理处 30 中国法律事务中心 北京东交民巷30号南门 31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建筑材料科学研 北京东郊管庄 究院专利代理室 32 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北京大学红3楼224号 33 清华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西郊 34 北京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北太平庄 35 南开大学专利事务所 天津上津路 36 天津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七里台 37 大连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大连市凌水河 38 吉林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大路83号 39 东北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斯大林路11 0号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40 复旦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邯郸路220号 41 上海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华山路1954号 42 同济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43 华东化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梅陇路130号 44 华东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45 南京大学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南京大学内 46 浙江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杭州市浙江大学内 47 厦门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厦门市厦门大学内 48 山东大学专利事务所 济南市洪家楼5号 49 山东海洋学院专利事务所 青岛市鱼山路5号 50 武汉大学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珞珈山 51 华中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喻家山 52 华中师范大学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桂子山 53 中山大学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新港西路 54 华南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华南工业学院内 55 四川大学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九眼桥川大内老滨江楼53号 56 重庆大学专利事务所 重庆市沙坪坝 57 成都科技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成都市磨子桥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58 西安交通大学专利事务所 西安市咸宁路 59 陕西师范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西安市南郊 60 兰州大学专利事务所 兰州市天水路78号 61 北京市专利事务所 北京市花园路3号 62 北京市专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劳动人民文化宫内 63 首都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和平门外东街甲5号 北京市东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四11条83号 65 北京市西城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二龙路27号 66 北京市石景山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石景山区院内 67 北京市丰台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丰台镇北大地文体路2号 68 北京市机械工业专利事务所 北京朝阳门外三里屯机电研究院内 69 北京市仪器仪表专利事务所 北京市建外郎家园北京仪器厂内 70 北京市第二轻工业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西城区旧鼓楼大街47号 71 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北池子大街14号 72 北京市第二商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东总布胡同弘通巷3号 73 北京市建筑工程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复兴路34号 74 北京市科技专利事务所 北京西外南路19号 75 北京电子管厂专利代理组 北京东直门外陈各庄 76 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市10041信箱 77 首都钢铁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石景山首钢技术部 78 738厂专利代理组 北京酒仙桥路14号 79 康华专利事务所 北京富建胡同1号 80 北京工业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郊九龙山 81 北京国防科技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白石桥路7号 82 北京化工学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和平街北口北三环东路15号 83 北京农业工程大学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清华东路 84 北京市第十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复兴路12号 85 北京市第九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航空学院主楼235号 86 北京林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肖庄 87 北京市第八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42号 88 北京钢铁学院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海淀区学院路30号 北京市第三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新街口外大街2号 90 北京市广播电视工业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东城区灯市东口史家胡同90号 91 北京市朝阳区专利代理事务所 北京朝外神路街33号 92 天津市专利事务所专利代理服务部 天津市河西区气象台路92号 93 天津市第一机械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红桥区金钟桥大街15号 94 天津市汽车工业公司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烟台道78号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95 天津市卫生局专事利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98号 96 机械工业部第五设计研究院技术开发室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 97 天津市纺织工业局专利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33号 98 水电部天津勘测设计院科学研究所专利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号 代理小组 99 天津市第二机械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处 天津市南路449号 100 天津市合成材料工业研究所专利代理小组 天津市河西区陈塘庄洞庭路 101 天津市冶金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友谊路40号 102 天津市第一轻工业局专利代理事务所 天津市和平区大同道14号 103 河北省专利事务所 石家庄市裕华路富强大街33号 104 石家庄市专利事务所 石家庄安东路12号 105 山西省专利服务中心 太原市迎泽大街60号 106 中国科学院山西专利事务所 太原市165信箱 107 沈阳市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沈河区正阳街一段28号 108 抚顺市专利服务中心 辽宁省抚顺市东七路市楼科委内 109 大连市专利服务中心 辽宁省大连市斯大林广场1号 110 鞍山钢铁公司专利事务所 辽宁省鞍山市东风街109号 111 辽河石油勘探局专利事务所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辽河油田科技处 112 沈阳冶炼厂专利事 务所 沈阳市铁西区北二马路二段4号 113 中国科学院沈阳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三好街一段2号 114 辽宁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一段2号 115 中科院长春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科学院长春分院134号 116 吉林省专利服务中心 长春市民康路8号 117 第一汽车制造厂专利事务所 长春市东风大街44号 118 黑龙江省专利服务中心 哈尔滨市中山路2号 119 哈尔滨市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道里区兆鳞街37号 120 哈尔滨电机厂专利管理办公室 哈尔滨市大庆路35号 121 齐齐哈尔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2号院 科委505室 122 黑龙江省绥化地区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地区行署科委 123 黑龙江省大兴安岭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加格达奇大兴安岭地区科委 124 黑龙江省鸡西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鸡西市科委情报所内 125 哈尔滨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166号 126 牡丹江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七星街市科委 127 佳木斯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楼 内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128 黑龙江省松花江地区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动力区和兴路6号 129 黑龙江省黑河地区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黑河市西兴路41号 130 黑龙江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4号524室 131 黑龙江省鹤岗市专利事务所 黑龙江省鹤岗市科委 132 上海市专利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永嘉路33号 133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陕西北路80号 134 上海石化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金山卫 135 上海纺织专利咨询服务组 上海市兰州路545号 136 上海化工专利服务室 上海市思南路30号 137 上海市轻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南京西路754号 138 上海铁路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天目东路251号 139 机械电子工业部上海工业自动化仪 上海市漕宝路103号 表研究所专利事务室 140 上海航天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中山东一路15号 141 上海冶金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江西中路181号 142 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番禺路508号 143 上海市第五钢铁厂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吴淞同济路332号 144 中国科学院上海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岳阳路319号 145 上海高校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陕西南路202号 146 上海市崇明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崇明县南岗东门路1号 147 上海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 市延长路149号 148 中国纺织大学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149 中国科学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专 上海市零陵路345号 利办公室 150 上海市第一机电工业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福州路号 151 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衡山路706号 152 上海市川沙县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川沙县城厢镇 153 上海市嘉定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嘉定镇塔城路360弄10号 154 上海医科大学专利管理代理组 上海市医学院路138号 155 上海市机电工业管理局专利事务室 上海市福州路号 156 上海实用电子研究所专利事务所 上海市大统路苏家巷8号 157 中国科学院南京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 158 南京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四牌楼2号 159 江苏省南通市专利服务部 江苏省南通市姚港路17号 160 连云港市专利服务中心 江苏省连云港市 161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苏州服务部 江苏省苏州市饮马桥市科委内 162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 南京市北京东路39号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163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无锡服务部 江苏省无锡市科委内 1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常州服务部 江苏省常州市兴隆巷58号 165 江苏省专利服务中心扬州服务部 江苏省扬州市三元路 166 江苏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镇江市江苏工学院内 167 中国矿业学院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徐州市中国矿业学院内 168 华东工学院专利事务所 南京市孝陵卫200号 169 镇江市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镇江市正东路141号 170 泰州市专利事务所 江苏省泰州市青年路26号 171 浙江省专利事务所 杭州市孤山路22号 172 中国科学院合肥专利事务所 安徽省合肥市三孝口四联大楼 173 马鞍山专利事务所 安徽马鞍山市湖北路31号 174 安徽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合肥市巢湖路145号 175 中国科学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 福州市西河 专利代理处 176 福建省专利代理事务所 福州市湖东路51号 177 江西省专利服务中心 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东 178 江西省九江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九江市市科委院内 179 江西省景德镇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景德镇市广场东南侧科技馆内 180 江西省赣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赣州市行署院内 181 江西省萍乡市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萍乡市交通路市情报所内 182 江西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南昌市四交通路195号 183 江西省抚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江西省抚州市赣东大道行署大院 184 山东省专利服务处 济南市山大路 185 青岛市专利服务中心 青岛市广西路24号 186 洛阳市专利代理服务部 河南省洛阳市七里河科技楼115号 187 河南省专利代理中心 郑州市纬二路73号楼2楼 188 郑州市专利事务所 郑州北院科技情报所内 1 河南省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郑州市纬二路政一街4号楼 190 深圳市专利服务中心 广东省深圳市上■ 191 襄樊市专利事务所 湖北省襄樊市春园路情报所院内 192 沙市专利事务所 湖北省沙市航空路45号 193 湖北省专利事务所 武汉市武昌中南路 194 邵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邵阳市地区科委 195 中南工业大学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左家垅 196 湖南省衡阳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衡阳市和平南路10号 197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迎滨路4号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198 岳阳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路市府大楼 199 湖南省常德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常德市常德行署大院 200 株州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株州市新华西路 201 湖南省娄底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娄底 202 益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益阳市 203 湘潭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湘潭市建设北路22号 204 岳阳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岳阳市岳阳行署大院 205 怀化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怀化市迎丰路 206 郴州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郴州市 207 湖南省建筑工程总公司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人民路5号 208 湘潭电机厂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下摄司 209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沙公司 长沙市书院路83号 专利事务所 210 湖南省专利服务中心 长沙市五一路65号 211 湘潭大学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湘潭市 212 广州市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连新路145号 213 广东省高等学校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 214 中国科学院广州专利事务所 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 215 青海省专利服务中心 青海省西宁市五四大街90号 216 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专利事务所 广西柳州市科学会堂 217 广西壮族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小麻村 218 广西机械专利事务所 广西南宁市民主路 219 四川省专利服务中心代理部 成都市东风路一段32号 220 成都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人民西路1号 221 成都电讯工程学院专利代理室 成都市建设北路2段4号 222 中国科学 院成都专利事务所 成都市华西后坝科学院成都分院内 223 华西医科大学专利代理小组 成都市人民南路华西医科大学科研处 224 重庆市专利事务所 重庆市人民路236号 225 绵阳市专利事务所 四川省绵阳市绵遂路42号 226 宁夏发明专利服务中心 宁夏银川市西街37号 227 云南省专利事务所 昆明市人民东路18号 228 昆明市专利事务所 昆明市南大桥科技大楼11楼 229 红河州专利事务所 云南省个旧市中山路州大院12幢 230 甘肃省专利服务中心 兰州市平凉路1011号 231 化工部涂料工业研究所专利代理服务小组 兰州市东岗东路317号 232 兰州石油化工机械工业公司专利事务室 兰州市七里河西津西路112号 233 专利服务中心 乌鲁木齐市北京路自治区科委院 内 序号 名 称 地 址 ------------------------------------------- 234 中国科学院专利事务所 乌鲁木齐市北京路 235 太原专利事务所 太原市新建路桃园一巷西口 236 河南省南阳地区专利服务中心 河南省南阳市南阳地区科委 237 中国科学院昆明专利代理处 昆明市护国路22号 238 内蒙古自治区专利服务中心 呼和浩特市自治区大院4号楼 239 长沙市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人民路 240 湖南省零陵地区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地区科委 241 湖南省专利事务所 长沙市八一路316号 242 常德市专利事务所 湖南省常德市科委院内 243 开封市专利事务所 河南省开封市西坡北街8号情报楼 244 包头市专利事务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东附楼203室

第3种观点: 1.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4.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4.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 【发布日期】2002-12-30 【生效日期】2002-12-30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立伟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8. 沈阳科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开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经纬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32.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35.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种观点: 1.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3.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  6.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 北京远大卓悦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 无锡互维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 合天律师事务所  4. 长春众益专利商标事务所  5. 北京世誉鑫诚专利代理事务所  6. 上海瀚桥专利代理事务所  7. 重庆辉腾律师事务所  8. 上海晨皓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9. 北京驰纳智财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0. 上海脱颖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文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立伟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8. 沈阳科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开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经纬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32.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35.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种观点: 1.上海元达律师事务所  2. 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  3. 北京市惠诚律师事务所  4.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5. 北京市沃尔森律师事务所  6. 北京科亿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 北京金思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 北京鼎佳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第1种观点: 1.上海波拓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瑞恒信达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3.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  4.上海富石律师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关于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专利代理条例》及相关部门规章的规定,现将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 名 报名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且具备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名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1.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或者具有同等学历; 3.熟悉专利法和有关的法律知识; 4.从事过两年以上科学技术工作或者法律工作。 高等院校理工科专业毕业是指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 报名时间、报名方式和考点 1.报名时间: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2.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并在报名期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接受查验。 3.考点:在全国15个城市设立考点,考点城市为北京市、沈阳市、上海市、南京市、合肥市、福州市、济南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南宁市、成都市、西安市和兰州市,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具体信息参见附件。 报名人员可以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 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在网上报名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工作证明; 5.本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查验材料 报名人员接受查验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工作证明原件。 考试报名费 报名人员应当在报名期间内到所选考点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设置的报名地点缴纳考试报名费。 二、考 试 考试日期和地点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定于2010年11月6日至7日在上述15个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考试科目、时间和方式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大纲》为准。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11月6日上午9∶00—11∶00; 相关法律知识:11月6日下午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11月7日上午9∶00—13∶00。 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采用填涂机读答题卡方式,专利代理实务科目采用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方式。 考试试题公布 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结束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法律知识考试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试题及参,在指定期限内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研究、论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发放后,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公布专利代理实务考试试题及范文。 三、录取及证书发放 按照实际需要确定合格分数线 考试结束后,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根据专利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当年试题的难易程度,经充分讨论确定合格分数线。 证书发放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合格通知单以及合格人员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证书由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制作,由各考点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考试的复习与培训 考试指南 报名人员可依据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编写的《2010年全 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指南》进行复习、备考。 考前培训 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将继续发挥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地方知识产权局、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等各方面的作用。培训的授课时间、培训内容、授课教师、收费标准等均由培训举办单位自行决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进行相关宣传。 考前培训举办单位视情况确实需要聘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人员进行授课的,应当在2010年8月1日前向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提出请求,由中国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五、关于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考试的事宜 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报名参加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除下述规定外,按照2004年4月26日颁布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第101号公告的有关规定办理: 报名时间为2010年6月21日至7月16日; 获准参加考试的、澳门报名人员应当于2010年11月5日前往广州考点报到,缴纳报名费,领取准考证。 特此公告。 附件:2010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各考点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 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第3种观点: 第一四八号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9年9月1日至10月31日对全国专利代理机构进行了年检。现将首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622家专利代理机构予以公告。  上述通过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的地址、人员组成等信息将在我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首批通过2009年年检的专利代理机构名单.doc

第1种观点: 1.上海一平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烟台双联专利事务所  3.太原晋科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北京方圆嘉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太原高欣科创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2种观点: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发文日期:2002-12-30 实施日期:2002-12-30 发文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83号指定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指定以下37家专利代理机构为涉外专利代理机构:   1.北京隆天律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北京高博隆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北京德琦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北京中原华和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5.北京金之桥专利事务所   6.北京元中专利事务所   7.北京科龙环宇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英赛嘉华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9.北京同立伟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10.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北京天平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12.北京金信联合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北京万科园专利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4. 北京市商泰律师事务所   15.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16. 北京东方亿思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7. 天津市才智有限责任专利代理事务所   18. 沈阳科苑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9. 吉林长春新纪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 上海开祺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1. 上海市华天成律师事务所   22. 上海新天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23. 南京经纬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4. 南京知识律师事务所   25. 浙江杭州金通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6. 宁波诚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7.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28. 厦门市首创君合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29. 青岛联智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0. 武汉开元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1. 湖南兆弘专利事务所   32. 深圳市顺天达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3. 深圳市中知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34.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35. 广州粤高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6. 广州知友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7. 广州华进联合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自公告之日起,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代理委托,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根据我局《关于受理台胞专利申请的规定》,上述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来申请专利、办理有关专利事务的代理委托。   特此公告。                          二○○二年十二月三十日

第3种观点: 1. 北京国林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 北京华夏博通专利事务所  3. 北京元本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 北京戈程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 北京汉耐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6. 北京法思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7.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8. 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  9. 北京鸿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0. 北京龙双利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 上海衡方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2. 上海金盛协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3. 上海瀚鸿律师事务所  14. 杭州中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5. 杭州丰禾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16. 东莞市华南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17.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18. 深圳市凯达知识产权事务所  19. 兰州中科华西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第1种观点: 国知网讯 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发出公告称,12月3日,2008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届时考生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成绩。 公告指出,考生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5日内向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考生书面申请需附准考证复印件。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成绩复查结果将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书面通知。

第2种观点: 1.北京和信华成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2.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 3.北京智汇东方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4.成都华典专利事务所 5.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6.深圳市金笔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7.余姚德盛专利代理事务所

第3种观点: 根据《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考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就2009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公布、查询、通知单的发放以及成绩复查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公布日期  2009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成绩将于2010年1月7日公布。  二、成绩查询方式  自2010年1月7日起,应试人员可以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三、成绩通知单的发放  专利代理人考核委员会办公室已向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发出通知,委托各考点知识产权局将考试成绩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应试人员。  四、成绩复查事项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十五日内向考核委员会办公室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复查申请,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不予受理。  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答题卡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亲自查阅其答题卡。成绩复查结果由考核委员会办公室书面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特此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二○一○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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