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1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的种类及特点有:1.主刑,特点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犯罪分子一定的自由;2.拘役,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由机关就近执行;3.有期徒刑,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具有一定期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3种观点: 刑罚,顾名思义就是刑法中受到的处罚,它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六.罚金;七.剥夺政治权利;八.没收财产;九.驱逐出境。刑罚具有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本质上的严厉性刑罚的属性在于对犯罪益的和剥夺,这表明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因为刑罚中的自由刑可以或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刑还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资格刑、财产刑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这种严厉性正是刑罚区别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本质特征。二、适用对象的特定性适用刑罚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刑罚是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当然的法律后果,是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否定评价。因此,刑罚处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犯罪人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刑罚的物质承担者。刑罚既不能适用于动植物和其他非人的对象,也不能适用于违反了道德、法纪和仅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更不能适用于与犯罪无关的无辜者。三、根据的法定性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仅犯罪需要由成文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而且刑罚也必须由刑法明文载于法条。这就意味着,刑法总则要对刑罚的种类作出明文规定。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制裁方法,不能以刑罚之名适用于犯罪分子。四、适用主体的单一性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任何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3种观点: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1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的种类及特点有:1.主刑,特点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犯罪分子一定的自由;2.拘役,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由机关就近执行;3.有期徒刑,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具有一定期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3种观点: 刑罚,顾名思义就是刑法中受到的处罚,它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六.罚金;七.剥夺政治权利;八.没收财产;九.驱逐出境。刑罚具有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本质上的严厉性刑罚的属性在于对犯罪益的和剥夺,这表明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因为刑罚中的自由刑可以或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刑还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资格刑、财产刑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这种严厉性正是刑罚区别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本质特征。二、适用对象的特定性适用刑罚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刑罚是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当然的法律后果,是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否定评价。因此,刑罚处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犯罪人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刑罚的物质承担者。刑罚既不能适用于动植物和其他非人的对象,也不能适用于违反了道德、法纪和仅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更不能适用于与犯罪无关的无辜者。三、根据的法定性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仅犯罪需要由成文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而且刑罚也必须由刑法明文载于法条。这就意味着,刑法总则要对刑罚的种类作出明文规定。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制裁方法,不能以刑罚之名适用于犯罪分子。四、适用主体的单一性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任何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一、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3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一、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的种类及特点有:1.主刑,特点是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犯罪分子一定的自由;2.拘役,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剥夺自由的期限较短,由机关就近执行;3.有期徒刑,特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自由,具有一定期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强迫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3种观点: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1种观点: 刑罚,顾名思义就是刑法中受到的处罚,它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分子所适用的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法律制裁方法。刑事处罚的种类包括: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六.罚金;七.剥夺政治权利;八.没收财产;九.驱逐出境。刑罚具有的特征包括以下几点:一、本质上的严厉性刑罚的属性在于对犯罪益的和剥夺,这表明它是一种最严厉的法律制裁措施。因为刑罚中的自由刑可以或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生命刑还可以剥夺犯罪人的生命,资格刑、财产刑可以剥夺犯罪人的政治权利和财产权利。这种严厉性正是刑罚区别与其他法律制裁方法的本质特征。二、适用对象的特定性适用刑罚是以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为前提的,刑罚是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当然的法律后果,是对犯罪行为所作出的否定评价。因此,刑罚处罚的对象只能是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自然人或法人。犯罪人既是犯罪行为的实施者,也是刑罚的物质承担者。刑罚既不能适用于动植物和其他非人的对象,也不能适用于违反了道德、法纪和仅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更不能适用于与犯罪无关的无辜者。三、根据的法定性按照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不仅犯罪需要由成文刑法事先作出明文规定,而且刑罚也必须由刑法明文载于法条。这就意味着,刑法总则要对刑罚的种类作出明文规定。对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制裁方法,不能以刑罚之名适用于犯罪分子。四、适用主体的单一性刑罚适用的主体只能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人民。任何其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个人,都无权对犯罪人适用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
第2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1种观点: 一、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2种观点: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1种观点: 一、刑罚的种类有哪些1、刑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1)管制;(2)拘役;(3)有期徒刑;(4)无期徒刑;(5)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1)罚金;(2)剥夺政治权利;(3)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二、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条件有哪些减轻处罚是指判处低于法定最低刑的处罚。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减轻处罚有两种情况:1、犯罪分子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2、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刑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处法定最低刑认为较重时,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最低刑以下判处刑罚。对减轻处罚做出了更明确的规定,犯罪分子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第2种观点: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分为主刑与附加刑。主刑的种类如下: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的种类如下: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刑罚是刑事处罚的简称,指行为人因为违反刑法规范而受到国家机关实行的法定的强制处分。具有以下特征:1、严厉性;2、特定性;3、权威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我国的刑罚有主刑和附加刑两种。主刑有五种,附加刑有三种。主刑的五种分别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而三种附加刑为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3种观点: 刑事处罚的种类有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法律依据】《刑法》第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