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保证庭审笔录真实性,规定了当事人、证人、审判长及员都应当对笔录进行审阅和签字,然而却没有对出庭的公诉人员作出上述规定,笔者所在近五年来对审结的2000多件刑事案件中,庭审笔录上均没有公诉人的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3种观点: 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员的姓名。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5、当事人陈述。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10、审判人员、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一、开庭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审理离婚案件开庭流程大致分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一、庭前准备。在离婚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诉讼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原被告有一方提出回避申请,需要向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诉讼双方均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离婚诉讼一方申请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之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三、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诉讼双方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原被告一方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在休庭以后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四、评议、宣判。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析,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然后,审判长或审判员将公开宣告判决结果,并将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宣判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另定日期进行。宣判时,法官将会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机关、人民、人民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诉或者控告。人民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员的姓名。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保证庭审笔录真实性,规定了当事人、证人、审判长及员都应当对笔录进行审阅和签字,然而却没有对出庭的公诉人员作出上述规定,笔者所在近五年来对审结的2000多件刑事案件中,庭审笔录上均没有公诉人的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3种观点: 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员的姓名。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5、当事人陈述。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10、审判人员、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一、开庭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审理离婚案件开庭流程大致分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一、庭前准备。在离婚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诉讼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原被告有一方提出回避申请,需要向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诉讼双方均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离婚诉讼一方申请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之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三、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诉讼双方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原被告一方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在休庭以后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四、评议、宣判。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析,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然后,审判长或审判员将公开宣告判决结果,并将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宣判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另定日期进行。宣判时,法官将会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机关、人民、人民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诉或者控告。人民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员的姓名。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第2种观点: 庭审程序有:1、庭前准备,即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2、法庭调查,主要包括当事人陈述、被告答辩、出示证据、宣读鉴定意见等;3、法庭辩论;4、案件评议;5、宣告判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开庭审理前,员应当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第一百三十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一)当事人陈述;(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四)宣读鉴定意见;(五)宣读勘验笔录。第一百三十九条当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新的证据。当事人经法庭许可,可以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当事人要求重新进行调查、鉴定或者勘验的,是否准许,由人民决定。
第3种观点: 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员的姓名。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5、当事人陈述。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10、审判人员、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一、开庭起诉离婚的流程有哪些审理离婚案件开庭流程大致分为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评议、宣判等几个阶段。一、庭前准备。在离婚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由员首先核对双方当事人和应到庭的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到庭及身份情况,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年龄、职业等情况,并向审判长报告。能正常开庭的,由员宣布法庭纪律,然后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随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宣布正式开庭,宣布案由以及独任或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并询问诉讼双方是否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如果原被告有一方提出回避申请,需要向说明申请回避的理由。如果诉讼双方均不提出申请或者申请被驳回,庭审将继续进行。二、法庭调查。在法庭调查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自己的请求和主张,按下列顺序分别举证、质证:1、先由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2、由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质证时,当事人要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以及证明力大小,进行质疑、说明和辩驳。如果离婚诉讼一方申请依职权调查有关证据并获得准许,所调查收集的证据将作为申请方提供的证据在法庭上出示并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庭调查结束之后,庭审就进入法庭辩论阶段。三、法庭辩论。在法庭辩论阶段,审判长或审判员将组织双方当事人针对争议焦点,围绕全案事实、法律责任等发表意见。先由原告及其代理人发表辩论意见,然后是被告及其代理人。在法庭辩论中,诉讼双方的发言要紧紧针对争议焦点,如果发言与案件无关,审判长或审判员有权予以制止。如果原被告一方觉得在开庭时未能充分发表意见,还可以在休庭以后将意见写成书面材料提交法庭。四、评议、宣判。在评议、宣判阶段,合议庭或审判员将对庭审情况进行总结,对双方当事人发表的意见进行评析,表明是否予以支持,并阐明理由。然后,审判长或审判员将公开宣告判决结果,并将裁判文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宣判可以当庭进行,也可以另定日期进行。宣判时,法官将会告知当事人上诉的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机关、人民、人民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诉或者控告。人民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调查笔录也可以叫询问笔录,是法官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庭审笔录的调取:(1)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审判长同意。(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调取;(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议回避申请,搜罗、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能够查阅本案有关手续,并能够复制本案有关手续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手续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限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庭审笔录其实就是开庭笔录,两者并没有什么区别。其法律依据如下:《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七条 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当事人可以复印庭审笔录。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有二种情况。一种是在诉讼程序结束后(一审或二审终审判决后),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需要复印,或为申请再审,或为其他关联案件诉讼所用;另一种是在诉讼程序进行中,比如为下次开庭作准备,复印上一次的开庭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庭审笔录的调取:(1)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审判长同意。(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调取;(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议回避申请,搜罗、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能够查阅本案有关手续,并能够复制本案有关手续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手续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限定。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为保证庭审笔录真实性,规定了当事人、证人、审判长及员都应当对笔录进行审阅和签字,然而却没有对出庭的公诉人员作出上述规定,笔者所在近五年来对审结的2000多件刑事案件中,庭审笔录上均没有公诉人的签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第2种观点: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当事人有时会以此案的庭审笔录所涉及的案件事实作为彼案的证据,或者同一法律关系的案件,前案原告撤诉再起诉,后案被告将前案的庭审笔录作为证据。1、从庭审笔录的来源来看,其可以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2、从庭审笔录的表现形式来看,其可以归为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因此,庭审笔录符合书证的本质特征,其性质类似于或其他国家机关依职权对相关当事人所做的调查或询问笔录。一、法庭开庭审理案件的条件:1、起诉状送达给被告后且答辩期已过;2、双方当事人的出庭通知已经送达给了原、被告双方,且在送达回证上有签字,如果一方缺席也可以按期审判;3、审判人员手中的案件按顺序安排了审理此案,也就是说审判人员有时间,而不会与审理其他案件而同期,因为一般情况下审判人员不仅只办理几件案件,手中都积压了几十件案件,往往都得提前十多天到近一个月进行排期;二、开庭前原告准备的材料是什么:1、按照传票上规定的时间,按时参加诉讼;2、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起起诉状等诉讼文书;3、携带所有证据的原件,如果有证人出庭作证,需要让证人亲自来法庭并且携带身份证证;4、开庭时遵守法庭记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一)人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3种观点: 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上诉期间庭审笔录的调取:(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调取;(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庭审笔录不可以随便修改。只有在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才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这个问题要两方面来看待,一是刚看完笔录没发现什么问题就签字了,这时如果发现有异议的地方是可以提出并请笔录记录人来修改的;二是自己已经审核没有提出异议而签字后已经收缴几日的笔录是不能修改的。一、怎么审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审理流程如下:开庭时,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随后,原告陈述、被告答辩、证人作证、出示书证、物证、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等,审判人员发问、相互发问。最后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各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最后意见,庭审结束。【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机关、人民、人民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申诉或者控告。人民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的调查笔录也可以叫询问笔录,是法官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就询问证人、被害人的过程及内容所作的文字记录。询问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法律规定,询问证人、被害人应当制作笔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庭审笔录的调取:(1)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审判长同意。(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人民调取;(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议回避申请,搜罗、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当事人能够查阅本案有关手续,并能够复制本案有关手续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手续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限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法庭笔录是指人民的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员签名。法庭笔录由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七条 法庭审判的全部活动,应当由员写成笔录,经审判长审阅后,由审判长和员签名。法庭笔录中的证人证言部分,应当当庭宣读或者交给证人阅读。证人在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法庭笔录应当交给当事人阅读或者向他宣读。当事人认为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的,可以请求补充或者改正。当事人承认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