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吧美食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交通事故司机逃逸如何赔偿

交通事故司机逃逸如何赔偿

来源:谷吧美食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在实践中,若车祸司机逃避赔偿,当事人可根据如下具体流程进行维权:首先,事故发生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及时报警并采取保护事故现场的必要行为,如拍照等,之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其次,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23、27、28、29条,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告知受害人相应赔偿材料或赔偿程序,以及是否予以赔偿等事项。依据《中国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最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对涉事司机及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并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躲避车辆而受伤,必须经过现场确认,不能一概而论。如果车辆确实进行了违法行驶造成非机动车、行人躲避而发生伤害,可按交通事故认定。但车辆合法行驶是非机动车、行人自身的问题造成摔倒受伤的,不能按交通事故认定,责任自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二条 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可以给予适当补偿。紧急避险采取措施不当或者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紧急避险人应当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

第3种观点: 在实践中,若车祸司机逃避赔偿,当事人可根据如下具体流程进行维权:首先,事故发生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及时报警并采取保护事故现场的必要行为,如拍照等,之后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其次,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23、27、28、29条,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依法应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范围内告知受害人相应赔偿材料或赔偿程序,以及是否予以赔偿等事项。依据《中国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最后,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4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对涉事司机及承保的保险公司一并提起民事诉讼。一、我要全责保险公司要赔偿多少交通事故负全责,应该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果车辆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先由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赔偿。中国银近日发布了《关于实施车险综合改革的指导意见》规定,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第三者责任险有的投保金额决定,不足部分,自己承担。二、交通强制保险理赔的范围是什么交通强制保险理赔的范围是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如下:1、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两千元;2、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无责任赔偿限额: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一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一千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一千元。《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2、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3、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4、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 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