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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派出所已经受理的案件,超过期限不处理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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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派出所立案不会过期。派出所立案后是有期限的。在侦查阶段,一般情况下,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是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延长一个月;派出所立案侦查是没有期限的,但是对于逮捕嫌疑人之后的侦查期是有的。刑事案件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派出所受理案件流程为:1、受理案件,报案人首填写报案表;2、接受案件之后,开展立案审查工作;3、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4、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及时展开侦查工。综上所述,人民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 天,不能延长。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案件的审限依据适用的程序确定,按照一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按照二审程序再审的适用二审程序的审限。【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为了查明案情进行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派出所立案后一直不处理怎么办:机关拖延案件不处理,可以向当地检察机关进行投诉,也可以向行政监督部门进行举报。法律依据:《机关人民纪律条令》第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立案、撤销案件、提请逮捕、移送起诉等事项,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的; (二)对管辖范围内发生的应当上报的重大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群体性或者突发性事件等隐瞒不报或者谎报的; (三)在勘验、检查、鉴定等取证工作中严重失职,造成无辜人员被处理或者违法犯罪人员逃避法律追究的; (四)因工作失职造成被羁押、监管等人员脱逃、致残、致死或者其他不良后果的; (五)在值班、备勤、执勤时擅离岗位,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不履行办案协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七)在执行任务时临危退缩、临阵脱逃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1.一般情况下,伤情明显不够轻伤的,不需要进行人体损伤鉴定的,被损坏的财物价值不大,不需要进行价格认证的,在受理案件三个工作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2.如果需要进行鉴定或者认证的,可以在鉴定结论出具后三日内进行调解(第一次调解)。3.一般调解工作为一次。如果第一次调解未成功,机关认为有必要再次进行调解的或者当事人申请的,可以再次进行调解,一般情况是在第一次调解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依据:《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 第一百四十一条 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办理其他行政案件,有法定办案期限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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