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养老金调剂是指在某些情况下,为了保障养老金的平衡发放和公平性,对已经退休并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的养老金进行重新核定和调整,使其保持合理水平的过程。养老金调剂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调整养老金的发放,使领取养老金的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更加平衡和公平。养老金调剂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企业停产、破产或倒闭,导致养老金无法按时支付;2、养老金支付比例过高或过低,导致个别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过高或过低,需要通过调剂来调整;3、养老金统筹地区之间的差异较大,需要对养老金进行调剂,使其更加平衡;4、养老金缴费人数变化较大,需要进行调剂,保障所有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待遇。综上所述,养老金调剂是根据当地养老保险制度和,由当地或社保部门进行的调整,不同地区和情况下调剂的方式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给予补贴。
第3种观点: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均衡地区间负担。我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已逐步实现了省级统筹。虽然全国养老保险累计结余资金有4.14万亿元,但近2/3集中在东部地区少数几个省份,而辽宁、黑龙江等一些省份的基金运行则面临很大压力,已经出现了当期的收不抵支。因此,提高统筹层次,在全国范围内对基金进行统筹有其必要性。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是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第一步。应参保人数,起步初期暂按企业就业人数和参保人数平均值核定。随着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推进,对在职应参保人数可逐步过渡到以覆盖常住人口的全民参保计划数据为基础核定。扩展资料:建立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在现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基础上,建立养老保险调剂基金,对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进行适度调剂,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一是调剂基金由各省份养老保险基金上解的资金构成,按照各省份职工平均工资的90%和在职应参保人数作为计算上解额的基数,上解比例从3%起步,逐步提高。二是调剂基金实行以收定支,当年筹集的资金按照人均定额拨付的办法全部拨付地方。三是调剂基金纳入级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建立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调剂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