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或因法定期限届满但不能予以释放,仍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也应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第九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第九十九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强制执行了可以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各级人民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法律依据:《人民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办案规则》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提出抗诉:(一)原判决、裁定所认定事实没有证据或者没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二)原判决、裁定对有足够证据支持的事实不予认定的(三)原判决、裁定采信了伪证并作为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的(四)原审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由于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主要证据,人民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五)原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互相矛盾,人民应予调查取证而未进行调查取证,影响原判决、裁定正确认定事实的(六)原判决、裁定所采信的鉴定结论的鉴定程序违法或者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格的(七)原审应当进行鉴定或者勘验而未鉴定、勘验的(八)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其他情形。
第3种观点: 一、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有哪些1、对刑事案件抗诉的条件如下:(1)认为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2)确有抗诉的必要性。如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量刑虽然未致畸轻畸重,但社会影响恶劣的。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的,自收到判决书后五日以内,有权请求人民提出抗诉。人民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后五日以内,应当作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并且答复请求人。二、对刑事案件抗诉案件的抗诉期是多久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因此,提出刑事抗诉的期限是10天。抗诉分为依上诉程序和依审判监督程序两种提出方式。对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同级人民可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人民提出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或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可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人民应依法再审。再审时,人民应派员出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种观点: 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或因法定期限届满但不能予以释放,仍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也应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第九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第九十九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有权解除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有权解除强制措施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机关、人民、人民有权要求解除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刑事案件撤诉,则不是由解除强制措施,而是由或者机关负责,是否解除强制措施,要视当事人情况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第一百条条人民在审查批准逮捕工作中,如果发现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应当通知机关予以纠正,机关应当将纠正情况通知人民。
第1种观点: 可以根据根据慧兄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闹没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液碧纳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可以实施强制机制,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机制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制。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是有权解除强制措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案件强制执行了可以抗诉。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 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提出抗诉。地方各级人民对同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有本法第二百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或者发现调解书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可以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并报上级人民备案;也可以提请上级人民向同级人民提出抗诉。各级人民对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同级人民提出检察建议。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1种观点: 能依法变更强制措施。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或因法定期限届满但不能予以释放,仍有必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变更强制措施;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应对其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发现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也应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第九十六条人民、人民和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第九十九条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1种观点: 可以根据根据慧兄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机制。人民、人民和机关闹没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液碧纳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强制措施包括法定的五种,分别是: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拘留、逮捕。其中拘传、取保候审、监事居住人民、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拘留只有不能适用,人民和机关都有权决定适用;逮捕由机关执行,检查院有权决定和批准逮捕,有权决定逮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二百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五)人民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强制措施变更,是指司法机关因案件的变化而采取改变强制措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期间,情况发生变化的,应当撤销或者变更之前的强制措施。在押的被告人正在接受侦查、起诉、一审和二审的期间,无法在诉讼法规定的期限内完成程序的,可以改变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九条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人民或者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根据根据案件情况对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条 人民对于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机关。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可以实施强制措施。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据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1种观点: 不能定罪。具体如下:1、没有定罪权,对案件定罪量刑的权力属于审判权,审判权属于;2、无权定罪,在刑事诉讼中享有的权力是公诉权。不予起诉的案件,机关怎么办不予起诉的案件,机关处理方法具体如下:1、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时,可以要求复议;2、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提请复核。无论是提出复议、还是复核的请求,都必须要拿出相关证明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证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职权原则严格遵守法定程序原则】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参考的量刑建议,但是不一定会按的量刑建议判刑。提出量刑建议的规定是,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第3种观点: 提起公诉是刑事审判的开始,是否判刑,需要根据人民来作出判决。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所以起诉了不一定要定罪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一、刑事案件中各机关的作用(1)在刑事诉讼中,机关是行使侦查权的机关之一,大部分刑事案件的侦查活动都由机关进行,其职责是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预审,对应当予以拘留、逮捕的现行犯、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拘留、执行逮捕并进行羁押,此外,还担负着对于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的执行和监督、考察任务。(2)则负责对于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对机关侦查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逮捕、起诉,对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刑事案件提起公诉并支持公诉,对人民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此外,还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是否合法实行监督;(3)人民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审判权,而审理刑事案件则是人民在刑事诉讼中最基本的职权。二、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刑事诉讼法法的基本原则如下:(一)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国家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二)人民、人民依法行使职权原则;(三)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四)人民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原则;(五)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原则;(六)审判公开原则。《刑事诉讼法》第3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负责;审判由人民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人民、人民和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以保证准确有效地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