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交罚金可以减刑。根据法律规定,积极缴纳罚金,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考虑;确实有执行、履行能力而不执行、不履行的,在减刑、假释时会从严掌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 主动缴纳罚金不能减轻处罚。减轻处罚的意思是在法定刑以下量刑,具有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的才可以减轻处罚,主动缴纳罚金不是法定减轻处罚情节。罚金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不过在司法实践中,一般酌情从轻处罚。《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我国刑法规定,罚金一般是指,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一种财产刑,以剥夺犯罪人金钱为目的。缓刑不一定要缴纳罚款。缓刑和罚款是没有必要联系的。罚金的数额通常是根据犯罪情节,或造成损失的大小来决定的。如果罪犯的犯罪情节严重,那么罚金的数额就会高一些。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的,那么罚金的数额也就会相对少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二条 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第2种观点: 被判处缓刑不一定要缴纳罚金,缓刑和处罚金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对于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不严重,认罪态度良好的可以申请判处缓刑。而判处缓刑以后是不是一定要缴纳处罚金,这就要依据判决书来定。罚金怎么交1、缴纳罚金可以在判决以后带着判决书到相关部门缴纳。如果在判决之前缴纳罚金,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认为具有诚恳的认罪态度,有可能会对犯罪分子适当的减轻刑罚;2、罚金可以是本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缴纳。判决书生效以后,犯罪人必须要缴纳处罚金,犯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处罚金。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没有缴纳,可以采取强制的措施要求其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缓刑期间又违法的处理:看情况是否严重,涉嫌刑事犯罪的肯定立即撤销缓刑收监,如果只是一般性违法,一般是警告,3次警告后收监。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第1种观点: 没有交罚金也可以减刑,法定减刑的条件,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法定的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减刑多少要看改造表现,中等偏上的表现的话,一般能达到服刑一年半减一年的样子,如果不是累犯,在监狱表现较好,并且积极履行财产刑,还可以提请假释,那样幅度就更大,能更早出狱。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半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次减二年至三年有期徒刑之后,再减刑时,其间隔时间一般不得少于二年。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有期徒刑的减刑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处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以上方可减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应当执行二年以上方可减刑。有期徒刑减刑的起始时间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金交了并不一定能减刑,两者之间没有任何的关系。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缴纳罚款不是可以减轻处罚的法定情形。罚金是一种具有执行力的刑罚,由决定。而减刑是一种刑事执法活动,由决定。其次,减刑的适用主要针对几种自由刑,不适用于财产刑、权利刑和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3种观点: 被判处缓刑不一定要缴纳罚金,缓刑和处罚金之间不存在必然的联系。对于犯罪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且情节不严重,认罪态度良好的可以申请判处缓刑。而判处缓刑以后是不是一定要缴纳处罚金,这就要依据判决书来定。罚金怎么交1、缴纳罚金可以在判决以后带着判决书到相关部门缴纳。如果在判决之前缴纳罚金,在一定程度上会被认为具有诚恳的认罪态度,有可能会对犯罪分子适当的减轻刑罚;2、罚金可以是本人自己缴纳,也可以由他人代为缴纳。判决书生效以后,犯罪人必须要缴纳处罚金,犯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一次性缴纳也可以分期缴纳处罚金。如果超过规定的时间仍没有缴纳,可以采取强制的措施要求其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会对减刑有一定,但任然可以减刑。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2种观点: 一、不交罚款会不会影响到减刑1、不交罚款会影响到减刑。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减刑的条件有哪些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金交与不交影响判刑和减刑。会对减刑有一定,但仍然可以减刑。判处的罚金,一般是在判决没有正式宣判前就要求缴纳的。如果积极上交了罚金,判决结果一般会对悔罪表现有一定的认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第1种观点: 罪犯不交罚金不能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如不缴纳罚金,减刑和假释将受到严厉处理。罚金数额根据犯罪情节决定,判决书生效后不能拒绝缴纳,可强制执行。法律分析一、罪犯不交罚金能不能减刑?罪犯不交罚金是不能减刑的,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对于减刑和假释都会从严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二、关于罚金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二条【罚金数额的裁量】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第五十三条【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在一审的判决书下来之后,如果犯罪嫌疑人认为一审判决书中罚金的判决过重,可以依法上诉,但只要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罚金不是罪犯想交就交,不想交就能不交的,若拒不缴纳,可以强制执行。结语罪犯不交罚金是不能减刑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罚金数额的裁量应根据犯罪情节决定,而罚金的缴纳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期缴纳。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缴纳罚金,可以强制执行。因此,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会导致对减刑和假释的严格处理,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八十条 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严格适用逮捕措施。人民审查批准逮捕和人民决定逮捕,应当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被拘留、逮捕和执行刑罚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应当分别关押、分别管理、分别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四条 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第七节 假释 第八十三条 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 “确有悔改表现”是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认罪悔罪;(二)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三)积极参加思想、文化、职业技术教育;(四)积极参加劳动,努力完成劳动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3种观点: 不交罚金可能会影响减刑或假释。即使有能力缴纳罚金,但不履行此义务,也可能导致无法获得减刑或假释的机会。罪犯若能积极履行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可被视为认罪悔罪的表现,在减刑和假释时可能会得到更宽松的处理。法律分析不交罚金会影响减刑或者假释。如果有缴纳罚金的能力但是不交罚金的,会影响减刑和假释,可能会导致不能减刑或者假释。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拓展延伸罚款不缴纳是否影响刑期减免?罚款不缴纳对刑期减免会产生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罚款是一种刑事处罚形式,而刑期减免是指在服刑期间因表现良好或参加改造活动等原因,可以减少刑期的情况。如果罚款不缴纳,可能会将罚款转为替代刑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如扣押财产或出境等。这些措施可能会影响到刑期减免的条件和机会。因此,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后果,应当按时缴纳罚款,以确保刑期减免的权益。结语缴纳罚金是确保减刑和假释的重要条件,对刑期减免产生直接影响。积极履行财产刑和民事赔偿义务,有助于获得从宽处理。避免不缴纳罚款可能导致替代刑或其他强制措施,影响刑期减免机会。为保障自身权益,应及时履行罚款义务,确保减刑和假释权益得到维护。法律依据《刑法》第7第1款,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罚金跟减刑没有关系。罚金是附加刑,罚金,是指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相关规定中是一种附加刑,没有具体规定罚金的数额,只有原则性的规定。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不是交了罚金就会进行减刑,有些犯罪行为,无论减不减刑都要交罚金,交罚金是最基础的惩罚手段,罚金的多少需要根据犯罪程度的严重性来判定,一般犯罪活动越严重,罚金也就越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实刑是指要实际人身自由的刑罚,缓刑是指暂缓执行刑罚,成功的缓刑则原判刑罚不再执行。所以对于当事人而言,实刑的影响是最大的,因为会实际地人身自由,而缓刑则不用,只用遵纪守法即可。不过对于有期徒刑以上的实刑,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之罪的构成累犯,成功的缓刑则不会。一、无证醉驾有前科能判缓刑吗如果前科是指累犯的话,则不适用缓刑。反之,可以适用缓刑。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二、缓刑算不算累犯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故意犯罪的犯罪人。被判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在缓刑考验期满后又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因为缓刑期满并不意味着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而累犯要求的是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5年内再犯。三、缓刑案底多久可以撤销缓刑案件永远不会被撤销。因为虽然判处缓刑,但仍构成犯罪,但没有实际执行刑罚,所以判处缓刑和判处实刑是一样的。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人,先宣布定罪,暂不执行判处的刑罚。缓刑是指特定检查机构在一定检查期限内对罪犯进行检查,并根据罪犯在检查期间的表现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制度。对于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试期间,应当依法进行社区矫正。没有规定,缓刑考试期满后,不再执行原判刑罚,并公开宣告。所谓案底,是指犯罪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后,有关部门将其定罪记录在档案中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 有悔罪表现;(三) 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 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减刑与罚金没有关系。但是不交罚金那么就会失信,会对以后出狱后有一定的影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