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驶出事故后肇事逃逸将受到刑事处罚,可能面临3年至7年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更可能面临7年以上有期徒刑。饮酒后交通肇事逃逸会同时受到罚款、拘留和驾驶证吊销等处罚。此外,酒后驾车还可能导致机动车驾驶证暂扣、罚款等处罚。总之,酒后驾驶和肇事逃逸都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
法律分析
一、酒后驾驶出事故后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罚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饮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怎样处罚
饮酒后交通肇事逃逸的,同时存在肇事逃逸和酒后驾车两个违法行为,会受到以下处罚:
一、肇事逃逸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拘留。
二、酒后驾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如果是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如果肇事行为构成了犯罪的,则会受到以下处罚:
一、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吊销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结语
酒后驾驶出事故后肇事逃逸将受到严厉的法律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明确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面临3年至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如果逃逸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将面临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同时,酒后驾驶机动车也将受到暂扣6个月驾驶证和罚款的处罚。这些法律规定的实施旨在维护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呼吁大家珍惜生命,杜绝酒后驾车和肇事逃逸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二章 机动车驾驶证申请 第二节 申 请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一)有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精神病、痴呆以及影响肢体活动的神经系统疾病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的;
(二)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以及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四)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五)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七)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超员、超速、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
(八)因本款第四项以外的其他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
(九)因其他情形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二年的;
(十)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未满三年的;
(十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发生负同等以上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未满十年的;
(十二)三年内有代替他人参加机动车驾驶人考试行为的;
(十三)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有第一款第五项至第行为之一的,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