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广州市仲裁委员会属于民事争议调解机构,不是行政机关,也不是审判机关,和机关没有隶属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第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