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及量刑标准。根据法律规定,涉及损害招标人、投标人、国家或公民利益、造成经济损失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中标项目金额较高、采用非法手段等情况,都应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规定,串通投标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单位犯罪则面临罚金处罚,直接责任人员也将受到处罚。串通投标行为损害了公平竞争原则,损害国家和其他投标人的利益。
法律分析
一、串通投标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最高人民、《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2.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中标项目金额在二百万元以上的;
4.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
5.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串通投标的;
6.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二、串通投标罪的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
第二百二十三条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三十一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的行为。这通常表现为投标人之间相互通气,彼此就投标报价形成书面或口头的协议、约定,或者就报价互相通报信息,以期避免相互竞争,牟取不正当的利益。
招标、投标是一种竞争性很强的市场交易方式,其优越性在于优胜劣汰,使整个社会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得到更好的配置,其本身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倘若当事人通过串通投标的不正当手段排斥他人的正当竞争,就会使招标投标活动丧失其原有功能,进而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结语
串通投标罪是一种严重侵害市场竞争秩序和经济利益的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涉及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国家、集体、公民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违法所得数额较大、中标项目金额较高、采取非法手段等情形的,应予追诉。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对串通投标行为,可以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和罚金等刑罚。招标投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任何形式的串通投标都将破坏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各方合法权益。因此,对串通投标行为必须严厉打击,以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第二百二十三条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九十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