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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禁止赠与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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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有以下几种情况禁止赠与房屋: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赠与人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未支付出让金和未取得土地使用证的,不得赠与;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权利的房屋;

4、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房屋;

5、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人同意的共有房屋;

6、权属有争议的房屋;

7、房屋已设定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

8、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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