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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死了姐姐能拿到赔偿金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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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作为受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继承弟弟的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死亡而造成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的补偿,不是死者的财产损失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也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对受害人近亲属的赔偿。

法律分析

姐姐是有权利继承弟弟的死亡赔偿金的。而一般而言,死者的配偶及子女是第一继承人。

1.死亡赔偿金的定义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2.死亡赔偿金的性质

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指死亡赔偿金究竟是对谁的何种损害的赔偿,关系到死亡赔偿金的确定、计算、给付等。在此问题上,世界各国法律存在共识,即死亡赔偿金绝非对死者的财产损害的赔偿,而是对于受害死者有关的一些亲属的赔偿。但在立法例上有两种,即“扶养丧失说”与“继承丧失说”。

3.死亡赔偿金的继承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国家赔偿法》第34条规定: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此可见,死亡赔偿金是不法致人死亡时特有的财产损害项目,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有以下特点:1.死亡赔偿金并非死者的遗产。遗产表现的财产权益系死者生前已经合法所有的,而死亡赔偿金的形成及赔偿金的实际取得均发生在死亡之后。2.死亡赔偿金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所取得的合法财产。夫妻关系终结于离婚或一方死亡(包括宣告死亡),而死亡赔偿金产生于夫妻关系终结之后。3.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赔偿,并非对死者自身的赔偿,是对受害人近亲属因受害人死亡导致的生活资源的减少和丧失的补偿。

结语

姐姐作为弟弟的近亲属,有权力继承他的死亡赔偿金。一般来说,死者的配偶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者近亲属因死者他人致害而造成的物质损失的一种补偿。它并非对死者财产损失的赔偿,而是对受害者近亲属的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第34条的规定,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造成死亡的,应支付死亡赔偿金和丧葬费。因此,姐姐有权继承弟弟的死亡赔偿金,以补偿她因弟弟死亡而导致的生活资源减少和丧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遗嘱继承和遗赠 第一千一百三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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