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不属于犯罪构成要件。犯罪构成要件有:
1、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依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
2、犯罪主观方面的心理状态有两种,即故意和过失;
3、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刑法》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